日前,由尚斯国际出版集团(下称“尚斯”)推出的《象形汉字》新书发布会在俄罗斯中国友好协会举行。当日,尚斯在俄罗斯外文图书馆举行了俄文版《王蒙文集》、《朱永新教育文集》、何建明文集《上海表情》等图书的捐赠仪式。这只是尚斯在俄罗斯系列活动的一角。
作为一家以中国图书为主题的国际出版集团“当家人”,尚斯国际出版传媒集团总裁穆平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分享自己十余年来探索中国主题图书海外市场的切身体会,以及对外出版如何走出国门的思考。
现将采访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请谈谈尚斯国际出版集团的成长经历。
穆平:尚斯在2010年正式成立。但实际上从2009年开始,我们已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筹备成立。
尚斯发展经历了艰难的初创期。这期间,我对国外出版专业一无所知,几乎完全不知道出版所需巨大资金投入和销售收入的不确定性。凭一腔热情和坚信看到了海外市场空白就全力以赴。从2015年开始,经过艰苦的海外市场深耕和磨练,公司不仅在俄罗斯站稳脚跟,还开始国际化拓展,很快成为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最大的中国主题出版社,且在这几个国家的实体书店是所在国有史以来唯一的中国主题书店。尚斯出版的中国主题图书,占整个俄罗斯图书市场中国主题图书的47.6%,销售也占本地中国主题图书市场的33.2%,成为俄罗斯最大的中国主题图书出版社。
2017年7月3日,俄罗斯全俄出版商协会主席康斯坦丁·车赤耶夫向穆平颁发杰出出版商奖章和证书。受访者供图同时,我们在日本的出版社顺利开业;筹划中的乌克兰分公司和乌兹别克斯坦分公司进展顺利;我们的数字化、有声书及影视译配、视听产品制作等传媒项目也开始布局。按照规划和设想,尚斯将成为一个横跨中亚和欧洲,集图书出版、批发零售、数字化、影视译配、有声图书及中国主题视听产品等为一体的大型跨国传媒集团公司。
中新社记者:根据您的了解,俄罗斯读者对于哪些种类的中国图书比较感兴趣?
穆平:从市场销售角度来说,俄罗斯读者更喜欢中国历史、文化、古典文学这类题材的书。事实上,因为中国主题图书在俄罗斯上架销售的品种很少,所以各领域的书,即便是很专业的书,也会在俄罗斯找到适合的读者。特别是一些在读硕博研究生,对中国各类题材的图书需求较多。
2022年4月20日,尚斯国际出版传媒集团等在莫斯科环球书店联合举办庆祝“国际中文日”活动暨俄文版新书发布会。穆平致辞并推介新书。田冰 摄中新社记者:尚斯采取了哪些经营模式?尚斯图书为什么会获得当地读者、社会的肯定?
穆平:尚斯自成立发展到现在,基本就是采取了步步为营、稳打稳扎、逐步建立和巩固桥头堡的策略。
我们曾有一个规划,就是希望在50至100个友好国家的首都或主要城市,建立50到100家中国主题出版社,一个中国主题书店,并以实体书店为立足点,在所在国当地实体书店建立数百个乃至上千个中国书架,形成一个中国文化海外传播链。
我们首先在目标所在的友好国家首都开设一家纯粹本土化的出版社,运营一段时间后,如果能获本地政府和读者的欢迎,并拥有一定的读者之后,开办一个实体书店,利用出版社生产内容,实体书店蓄客,并逐渐辐射所在国家的实体书店,以合作模式建立更多“中国书架”,让所在国读者能方便买到中国主题图书。
到2019年,除了莫斯科作为总部所在地,我们已经在吉尔吉斯斯坦的比什凯克、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白俄罗斯的明斯克,以及日本的东京落实了这些计划。
位于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的尚斯书店。受访者供图迄今为止,尚斯进入的国家,当地政府和读者都对尚斯充满好感。从2015年始,我们各个出版分社在当地政府和行业机构的各类评选中,每年都能获得各种表彰。能受到当地政府和读者的欢迎,我认为除了整个集团团队成员工作作风踏实、业务水平专业外,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合法经营。公司每进入一个新的国家,首先招聘的员工一定是法务工作者。这是企业立足并长期发展的基础。比如,我们莫斯科总公司仅专职律师就有两名,日常工作内容就是审核公司所有文件内容和公司活动内容,必须保证完全合法经营。否则,公司不可能得到自己员工的尊重,也没有办法得到所在国家的法律保护。
位于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的尚斯书店。受访者供图完全本土化经营。尚斯在所有国家的出版分社,译者、编辑、推广、财务、运营以及实体书店、后勤等全部团队成员,清一色从本土招聘的专业队伍。这样能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无论是选择翻译图书品种还是翻译、编辑内容,都能更适合本土读者的阅读、理解习惯。完全本土化,是我们受到所在国政府、行业、读者喜欢的重要前提。
要获得国外政府、行业、读者喜欢,最重要的一点是,经营者要有高尚的人品,要有出版人的责任担当,要沉下心来,严肃认真地努力把每一本书都做好、做精。用心做事,自然会赢得当地广泛的尊重和欢迎。
位于白俄罗斯明斯克的尚斯书店。受访者供图中新社记者:中国图书走出国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穆平:每次想到中国图书走出国门,我都有一种急迫感。
简单分析十年来的俄罗斯图书出版市场,每年上架的新书品种,英语翻译成俄语的品种,每年都达到9000多种新书,最高时一年出版11000余种新书;而每年从中文翻译成俄语,并在俄罗斯上架销售的新书,2012年仅有30多种,十年来尽管这一数量不断提高,但到2022年也仅仅只有200余种。毋庸置疑,近几年国内多个对外图书译介、出版项目的设立,为中国图书走出国门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和俄罗斯每年11万余种新书上架数量相比,差距还是很大的;和俄罗斯读者日益增长的对中国文化了解的需求,相差很远。
我认为,中国图书走出国门,首先要能走出来;其次,走出来后,要让当地人买得到,还要看得懂;进而逐步实现让外国读者喜欢看。要达到这些效果,母语化翻译、母语化编辑、本土化出版发行,是必需的要件。
尚斯翻译出版的中国图书。受访者供图另外,书籍翻译,只占全书出版工作量的30%左右。一本书的翻译出版,不仅要有好的译者,既懂中国文化、又有高素质专业水平的编辑更是不可或缺。在俄罗斯及东欧、中亚国家,译者的工作和编辑的工作完全独立。比如,译者只负责把书的内容准确翻译,而内容的历史事实、历史名称及历史数据,译者是不承担核实和查证责任的,这些是编辑必须做的,特别是涉及到一些历史人物名称、历史事件名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等,俄罗斯和中国记载有时会有出入,这些问题都需要编辑一一核实。在我们的编辑部,编辑如果网上搜索不到准确信息,去图书馆一本一本找资料查证的事例很多,可以说去图书馆查证是编辑的一项常态工作。
在俄罗斯出版图书,是一项需要耐心和恒心的事业。比如,我们一本20万中文字的书,按常规,从开始翻译到最终出版,至少需要两年时间;翻译完成后,至少需要四审四校才能最终印刷出版。而在我们大部分出版物中,花费五六年甚至十几年出版的书也不在少数。其实,这也是我们的书籍受到俄罗斯专家学者以及普通读者欢迎的重要原因。
尚斯翻译出版的中国图书。受访者供图中新社记者:尚斯明年有哪些发展计划或者出版计划?
穆平:我们2023年有很多出版计划,其中最重要的是俄语版《平凡的世界》《人民的名义》,中国历史上著名神鬼怪小说《西洋记》,以及中医类的《针灸大成》等大型出版计划。这些中国当代经典文学及古代经典著作,会带给俄罗斯读者强烈的艺术冲击和美的享受。当然,我们2023年还有把更多中国影视剧译配后引进到俄罗斯的规划。(完)
受访者简介:
穆平,尚斯国际出版传媒集团总裁,中俄作家俱乐部董事长。祖籍陕西三原,新闻学研究生学历。16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转业后进入金融系统工作13年,后转入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5年。2010年创办尚斯国际出版传媒集团,至今尚斯国际出版集团已在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日本等国成立独资出版社、实体书店、杂志社、传媒公司等各类实体企业15家,成为中国文化在中亚、东欧等国最大的出版传媒集团。
国家体育总局:举办高危险体育赛事应向有关部门申请****** 中新网2月3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通知全文如下: 一、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和对象 (一)准确把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 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目录》,将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并对纳入《目录》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以及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没有附加条件的,该项目所有体育赛事活动均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于有附加条件的,符合该条件的体育赛事活动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也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条件之外的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 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对象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赛事活动的组织者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二、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 (三)关于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者资质证明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一般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从提高赛事活动规范性、专业性、安全性角度出发,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由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是一项新制度,目前国家对于《目录》中赛事活动涉及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尚无相应或健全的职业标准。为此,涉及这些赛事活动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及程序》(以下简称《许可条件》)明确应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规定为标准。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工作,加强相关培训,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需求;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公示制度,将符合《许可条件》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在行政许可申请环节尚难提供具体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作出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资格或资质要求的承诺,并在赛事活动举办前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许可条件》明确提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置场地、器材和设施,并形成说明性材料。说明性材料应当对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明确不符合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场地、器材和设施标准和要求。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许可条件》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涉及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性意见。 (五)关于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于海拔、天气、地形等自然环境复杂,对于安全保障条件有较高要求,组织者应当根据赛事活动特点和《许可条件》要求,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按照《办法》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在申请时应提交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六)关于实地核查工作 《体育法》以及《办法》均明确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这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的必经程序。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实地核查,但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一同前往,委托费用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承担。实地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应当按照《许可条件》规定的条件标准逐项审核。 涉及器材、设施等场地布置环节具体事项,可结合赛事活动实际情况,采取较为灵活的核查方式,既要确保相应要求落实到位,又要有利于赛事活动的举办。 三、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水平 (七)建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机制 《体育法》明确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抓紧研究制定省、地市、区县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流程,建立配套制度规定,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八)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体育法》规定,会同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对于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当积极争取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工作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范围,也可以依法委托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加强与同级工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指导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九)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监督管理 《体育法》以及《办法》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如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许可,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既涉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权利与责任,更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应依法依规实施许可,避免因许可行为不当而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不当和违法行为。 (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办法》和新制定的《目录》已经正式发布。体育总局将把贯彻落实《体育法》及其配套规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国体育系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项学习,加深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基层负责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尤其要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参与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切实提高相关主体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认识,明晰相关政策,保护自身权益。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各项管理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机构设立、人员充实、设备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积极向同级人民政府争取支持。 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体育总局联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