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宁夏隆德:“上九”社火拜大年 玉兔欢腾闹新春******
中新网银川1月30日电 (记者 李佩珊)春节耍社火,是春节期间西北地区一项重要的民俗文化活动。1月30日,农历正月初九又称“上九”,宁夏固原市隆德县举办非遗过大年——“上九”社火拜大年活动,社火队队员们身着艳丽的服装,带着新春的祝福和问候,向父老乡亲拜年。
社火表演现场。 苏天赐 摄社火表演现场。 王玮 摄社火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文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深受民众喜爱。隆德社火就是这种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一支代表性力量。
社火表演现场。 苏天赐 摄活动现场,彩旗飘飘,人头攒动,欢声鼎沸,伴随着振耳的鞭炮声,和着铿锵的锣鼓声,社火队队员们在议程官的带领下,相继来到隆德县融媒体中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交通局等社火接应点,以精彩的舞狮、划旱船、赶毛驴表演,让在场的观众享受了极具地方特色的文化盛宴。
社火表演现场。 王玮 摄威风锣鼓队雄浑的鼓点声和尖刺的镲声交相呼应,激昂回荡,振奋人心;仪程官手持彩扇,与鼓点一唱一和,吆喝出乡村振兴新画卷;扎满彩带、绣球的划旱船表演,姑娘“坐”在船里和艄公对舞;行走在队伍中的老妖婆等丑角,嘴里叼着烟斗,手里拿着手帕,动作夸张又搞笑;群狮表演生动活泼,时而追逐嬉闹,时而跳跃、眨眼睛、扇耳朵,欢闹的表演赢得观众热烈的掌声,喜庆热闹的气氛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社火表演现场。 苏天赐 摄此次社火表演中,最有看头的是彩车展演。车上的人物蜡像被制作的惟妙惟肖、美伦美奂,让在场观众感受“非遗文化”的魅力。(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