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党组召开会议******
全国政协党组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
汪洋主持并讲话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全国政协党组1月11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结合政协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举措。全国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汪洋主持并讲话。
会议认为,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是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发出了将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号召,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是一篇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纲领性文献。
会议指出,全国政协党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认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增进对“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理解把握,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人民政协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身实际,找准着力点,通过有效工作,切实加强政协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把党中央的要求转化为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自觉行动。要管好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两支队伍”,严守纪律底线,确保风清气正。要慎终如始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牢记“三个务必”,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提高党性觉悟、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张庆黎,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刘奇葆、卢展工、马飚、李斌、巴特尔、汪永清、何立峰出席会议并发言。全国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负责同志等参加学习。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3版)
房地产并购重组需谨慎处理三大关键点******
王丽新
新年伊始,房企处置资产、启动并购重组计划不断出炉。据不完全统计,自2022年11月底“第三支箭”落地以来,涉房企业披露的收并购案总交易对价超过576亿元。
支持房企股权融资的“第三支箭”发出,正进一步有效化解房企风险,加快推动行业风险出清,对“稳预期、稳信心、稳投资”起到重要作用。但从实操层面来看,其中涉及并购重组的交易资金规模大、并购程序繁琐,方案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在笔者看来,这期间,上市房企需谨慎处理三大关键点。
并购前期,需理性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的并购标的。在当下的市场格局中,稳健型房企有发展优势、有扩表需求,可供其“挑选”的资产标的池子也很大。但不同企业业务布局、细分市场话语权、主力产品业态以及战略发展方向均各有特色,背后的大股东资源也不尽相同。并购重组是企业发展历程中的大事,需顺应市场需求,仔细甄别被并购标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企业文化与管理等方方面面是否与自身匹配,不能盲目选择标的,要“补短板优长处”,采用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评估,实现“1+1>2”效应。
并购中期,需做好尽调以及匹配最优的并购方式。不同于其他行业,房地产行业并购重组涉及的资产标的多数都是正在开发或销售的项目,周期较长,少则一两年多则十年八年才能清盘交付,这其中参与方较多,夹杂“明股实债”等现象,背后的债权关系复杂,需充分尽调,确保风险指数处在可控范围内且有收益空间,谨慎对待再出手。
此外,涉及并购重组的双方都应跟随政策节点,谨慎考量支付以及融资方式,无论是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资,还是现金支付等,都需最大可能地寻找长期且成本较低的资金。毕竟,合理的并购方式能确保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及时避免和合理应对风险,进而保证现金流安全。
并购后期,需注重业务协同及资源整合,达到提升效益的目的。当闯过前面的重重难关,并购项目进入落地阶段时,往往是实现有质量的并购重组最重要的一环。若企业实施并购重组后能在业务、经营、财务以及人力等方面达到很好地融合,其成果将快速在财务报表及业务模式方面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并购标的则会成为收购方业绩表现的“拖油瓶”。
更重要的是,要想实施好房地产行业并购重组,需强化对上市房企、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的监管力度。一方面,收购方收进来的须是优质资产,才能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另一方面,上市房企、涉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需市场主体有真正融资和业务需求才能启动,更要保证并购重组的配套融资真正用在方案提及的项目以及“保交付”的项目中,否则会与发出“第三支箭”的初衷背道而驰。
总体而言,在行业风险持续出清过程中,并购重组活动有望逐渐增加。企业整合资源后,经营状况有望改善,同时将淘汰落后企业,改善产业结构,优化行业资产负债表,推动房地产行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