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卫生部:调查显示99%人口已产生新冠抗体******
中新社雅加达2月3日电 (记者 林永传)印尼卫生部3日通报,最新血清学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该国99%的人口已经产生新冠抗体。
印尼卫生部卫生发展政策司负责人穆尼拉(Liza Munira)当天在雅加达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1月,由印尼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学家参与,对全国34个省、99个县(市)的16286人进行血清抽样调查,结果显示,99%受调查人口已经产生新冠抗体。
印尼于2020年3月2日确诊首例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此前该国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7月先后进行了两次血清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拥有新冠抗体人口比例分别为88%和98%。
穆尼拉称,此番第三次血清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新冠抗体水平最高的是那些接种了疫苗加强针的人。
印尼政府于2022年12月30日取消了除室内和公共交通工具里仍须佩戴口罩外的一切疫情防控措施,并正加快推进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
据印尼卫生部数据,截至2日,该国已确诊新冠病毒感染者6730537例,其中死亡160822例。(完)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