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庙会年味浓 特色农产品备受青睐******
(新春走基层)武汉庙会年味浓 特色农产品备受青睐
中新网武汉1月16日电 (武一力 黄立 彭辉)“嘿呦,嘿哟……”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街茅庙集古街“打糍粑”摊铺前,吸引众多市民观看。由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咸丰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同心贺新春”兔年茅庙集庙会16日开市。
图为市民游客在茅庙集庙会购置年货 徐一帆 摄本次庙会开展了唱南戏、写春联、展非遗文化等系列活动。同时,现场设立了百余家美食展销区及制作区,板鸭、腊猪蹄、柴火豆腐、糯米圆子等特色土味农产品备受青睐。
在“炸翻散”摊铺,手艺人许维桥把擀好的面饼切成长方形面片,用刀在上面划一道小口,再将面片的一头从小口中翻过去,最后放入油锅炸至金黄。“这是许多湖北人必备的传统年货。‘翻散’有着‘翻身’的寓意,辞旧迎新,展望未来。”他说。
图为“同心贺新春”兔年茅庙集庙会上的美食展销及制作区 徐一帆 摄本次庙会特设柏泉街腊味产品区,多家本土正宗腊味厂家云集。“来十斤腊肉!”武汉市东西湖区市民胡飞燕表示,腊味就是“年味”。
图为市民游客在茅庙集庙会上购买鲜花 徐一帆 摄茅庙集庙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活动精准“承包”市民全方位年货购置需求,并通过一系列互动体验的民俗活动、美食促销,让大家在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中喜迎新春佳节。(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